关于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2011-05-16 00:00:00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沧州市委员会 浏览:2504次民进沧州市委关于举办 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辛亥革命100周年 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民进各支部、民进泊头市委: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民进沧州市委拟于2011年6月中旬在沧州文化艺术中心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摄影展”,参展作品主要由民进会员创作,同时吸收部分会外人士作品参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1、歌颂中国共产党丰功伟绩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反映辛亥革命历史题材;2、讴歌伟大祖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弘扬中华民族精神;3、展现祖国大好河山与美好生活;4、书画作品内容鼓励自作诗。 (二)作品类别:各类绘画、书法(不含硬笔)、篆刻、摄影作品。各类作品中每位作者作品不超过5件。 (三)作品规格:绘画、书法作品一般宽度不超过六尺,高度不超过八尺,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篆刻作品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印屏尺寸为68cm*45cm,数量6方至8方,附2方边款。摄影作品,长方型作品长边为10英寸,正方形作品边长为8英寸,一律彩色。作品需装裱或做边框。 (四)征稿作品报送须知: 1、送稿地点:民进沧州市委办公室。 2、截稿日期:2011年6月10日。 3、作品如需退回,请注明;没有特别注明的,视为捐赠。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上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 (五)作品评审:组委会将于参展期间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各若干个。 为了搞好这次展览,请各支部、民进泊头市委根据上述事项认真做好书画摄影作品征集,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创作、报送作品,以保证书画摄影展的顺利进行。 中国民主促进会沧州市委员会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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