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同心”捐赠活动的通知
2012-05-09 00:00:00 来源:中国民主促进会沧州市委员会 浏览:1676次
民进沧州市委
关于开展“同心”捐赠活动的通知
民进沧州市委各专委会、各支部:
为推动“同心”实践活动的开展,根据中共沧州市委关于实施“民心工程”的决定,民进沧州市委决定对献县陌南镇山秋村特困群众举行一次“同心”捐赠活动,组织广大会员为特困户送温暖、献爱心。这是在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前我会组织的一次十分有意义的社会服务活动,请各专委会、各支部认真发动和组织会员踊跃参加此次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献县陌南镇山秋村因伤、残、病导致的特困户和孤寡老人。
二、捐赠来源及范围:民进沧州市委各专委会、各支部和广大会员,自愿捐赠。坚持以捐款为主、捐物为辅。捐物以捐衣被为主,七成以上新,必须清洗干净(可以捐赠字画,竞拍后转为捐款)。
三、捐赠方法及时间、地点:
捐赠活动自即日起开始进行。个人和单位捐款、捐物由所在专委会、支部统一收集,然后上交民进认捐小组;民进市委经济工作委员会成员捐款以委员会为单位收集,然后上交民进认捐小组;个人捐赠来不及收集的可按规定时间直接到民进认捐小组认捐。
民进认捐小组集中办理捐赠事宜的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16日三天。地点:沧州市解放中路35号(市有线电视台前院)。捐赠现场进行款、物登记并开收据。
民进认捐小组组长:汪闻达。联系电话: 15713374777
成员:胡钰华、李柏松。
四、救助方式:根据特困户实际情况,由民进沧州市委组织捐赠个人和单位的代表直接到救助户家中慰问捐赠。
五、捐赠款物的管理:
(一)款、物专用。
(二)出示款、物收据,并发通报,同时上传民进市委网站公示。捐赠者个人及单位可以随时要求提供捐助款、物去向明细。
(三)捐赠款使用不接受捐赠人(单位)的指定或安排。社会人员或单位向指定对象提供捐赠请直接与民进沧州市委联系(电话:15903175988)。
请各专委会、各支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发动和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参加捐赠活动。
中国民主促进会沧州市委员会
2012年5月9日